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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培云:抬高一厘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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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法律博客

作者/熊培云

辑录/窦雍岗


1992年2月,柏林墙倒塌两年后,守墙卫兵因格·亨里奇受到审判。在柏林墙倒塌前,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·格夫洛伊。

和《朗读者》里的纳粹女看守汉娜一样,亨里奇的律师辩称,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,别无选择,罪不在己。然而法官西奥多·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:“作为警察,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,但打不准是无罪的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,此时此刻,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,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。这个世界,在法律之外还有‘良知’。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,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,而不是法律。尊重生命,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。”最终,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,且不予假释。

你首先是人,然后才是卫兵。“亨里奇案”作为“最高良知准则”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。“抬高一厘米”,是人类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,是“人类良知的一刹那”。这一厘米是让人类海阔天空的一厘米,是个体超越体制之上的一厘米,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。

年少时爱看《加里森敢死队》,如今只记得其中一个镜头:盟军战士逃跑时,一位德军士兵开枪射击,可是怎么也扣不动扳机,嘴里还嘟囔着:“什么老爷枪!”二十多年后想起这个细节,仍然让人忍俊不禁。我真希望那个手忙脚乱的德国士兵是在“蓄意不谋杀”,正管理他的“一厘米主权”呢。


【注】原载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转摘自《读者》2011年第3期第17页。特此致谢!






文章分类: 法律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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