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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家详:犹太人的“替罪羊”和“一致观”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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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法律博客

作者/许家详


都说犹太人绝顶聪明,此言不虚。犹太人对生命的珍惜,就特别值得称道。据说,在古希腊的的雅典城邦,每年在大街上都会看到一个奴隶被人牵着,人们把所有的罪过都加在他身上后,把他杀死。古代的犹太社会也有此类“个案”,不过人们牵着的不是奴隶,而是山羊。在“归罪”后,不把山羊杀死,而是把它放逐到沙漠里,此羊就叫“替罪羊”。把人更换为羊,说明犹太人对人的生命的珍惜与尊重。

犹太人对生命的珍惜,还体现在法庭对死刑犯的判决十分独特:犹太人认为,刑事审判通常有两种意见,即有罪或无罪。如果法官中只有一种意见,就有失公正。他们规定:“判处死刑的时候,如果裁判所的所有审判官意见一致,则判决无效。”作出如此“怪异”的规定,是因为犹太人认为,杀人的事是不能随便干的,每个人在世界上只有一个,杀死他就等于毁灭了一个世界。更重要的是,犹太人喜好不同的见解和看法,对每一个问题都从不同的视点和角度来观察。犹太传统认为,现实仿佛洋葱,层层包裹,很难一下子看透洋葱的里层。面对死刑判决,如果全体一致,往往会把事实简单化,容易造成冤案,“全体一致”往往是陷阱,必须警惕!

犹太人的“一致观”包含着深刻的智慧和哲理,是很独特的新观念,也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,值得借鉴。


【注】原载《金色年华》,转摘自《读者》2011年第3期第7页。电子文档摘自“锦州新闻网”,有修校。特此致谢!




文章分类: 法律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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