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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营报采访窦雍岗:西安奔驰女车主被收金融服务费合法吗?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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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23日,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(The Attorneys of Talmud & Co.,简称ATC)主任窦雍岗律师就西安利之星客户、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的“金融服务费”一事接受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刊物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李月华采访。 窦雍岗律师表示,关于上述“金融服务费”,因为没有看到服务合同等具体材料,目前不便深入发表意见。根据媒体已经披露的信息,以下几个原则性的问题值得关注:第一,从事汽车消费金融贷款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,4S店等汽车销售机构一般没有这样的主体资格,不能从事此类业务;第二,经营者收取“金融服务费”,以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为对等条件,如果没有提供金融服务,或者无法提供金融服务,则收取该费用没有法律依据;第三,汽车金融公司从事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,获取利息是其常见的营利方式,另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不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,监管机构会做相应处理;第四,事件中的“金融服务费”由经营者指定的个人账户收取,4S店未出具税务发票,并且未将该费用明确告知消费者,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该费用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。窦雍岗律师建议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发挥应有作用,进一步规范汽车消费等大宗交易市场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 (供稿:董晓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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